当前位置: 苏里南 >> 国家气候 >> 一男子来丽水打工,钱没赚到人先没了he
李阿娇(化名),河南人,今年35岁,因为长期务农,每天被风吹日晒,李阿娇的皮肤被晒得黝黑,看上去却像是五、六十岁的老年人一样。李阿娇的丈夫柯某某,也是河南人,今年39岁,与李阿娇育有一子一女。几年前,柯某某决心跟着自己的老乡去浙江省丽水市打工,希望多赚点钱,提高生活质量。
案情简介:年是柯某某到浙江丽水某建筑公司务工的第三个年头,今年柯某某的儿子15岁,过几个月就要参加中考了,可爱的乖女儿也10岁了,也是在长身体的年纪,一想到这里原本勤奋的柯某某更加勤奋了。5月16日晚,由于连续的阴雨天气,建筑工地上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在干活,柯某某便是其中之一。第二天上午,柯某某的工友们联系不上柯某某,敲他的房门也没人应,工友们也没多想,以为柯某某加班累了,想休息一下,便没有在意,反正连续的阴雨天气,公司也不鼓励上工。但5月18日,也就是第三天工友们还是联系不上柯某某,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劲,便到处去找柯某某,经过地毯式搜索,终于在建筑工程的某一房间内发现了裸露的柯某某的尸体。随即报警,经过警方初步调查,排除了他杀与自杀的可能性,应该是过于劳累而猝死,详细情况还要等尸检报告。
5月19日上午正在田里劳作的李阿娇听到自己丈夫死亡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个家庭的支柱倒下,绝不是生活水平降低这么简单。这意味着李阿娇今后要独自抚养15岁的儿子与10岁的女儿。儿子今年要中考了,李阿娇希望儿子能考上一个重点高中,再考上一个好大学,用知识改变命运,以后不要再吃种地的苦了;李阿娇也希望自己的女儿也能像网上那些女孩子一样穿得漂亮的衣服,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李阿娇也希望自己劳累了一辈子,落了一身病的父母能有一个体面的晚年。随着柯某某的倒下,李阿娇的希望也随之幻灭了。
调解经过:当天下午,李阿娇与个亲族共18人便从河南赶到了丽水市莲都区,要求柯某某工作的丽水某建筑公司给个说法,并提出各种赔偿一共万人民币。但公司不同意赔偿,如果要求赔偿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李阿娇等18人毕竟的外地人,加上家里的日子已经够难的了,吃不消在莲都区每日消耗,于是在警方的建议下,于年5月20日申请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调委会受理了此纠纷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阿娇声泪俱下,并且依然坚持万的赔偿款:“我男人平时身体很好,一直都没有什么重大疾病,肯定是你们加班太多,活生生得把我男人累死在了工地上。”
而公司方面回应道:“柯某某加班是自愿的,况且当时阴雨连连,公司是不鼓励加班的,怎么能一股脑算在公司的头上呢?”
“怎么不能算在你们公司的头上,就算我男人加班是自愿的,你们就能坐视不管了吗?他倒在工地上时,没人发现,错过了抢救时间,难道不是你们监管的责任?”李阿娇再次争辩道:“我男人是家里的支柱,现在支柱倒下了,留下两个孩子,让一个人可怎么办?”
但建筑公司依然不肯松口,还将李阿娇的赔偿要求直接砍了一半多,表示只愿意人道主义援助70万人民币,并且认为:“柯某某虽然是在工地上死亡,但不排除是自身重大疾病,还可能存在着吸毒或其他违规操作等情况,或根本不是在上班时间死亡的。”
“你说什么?你凭什么污蔑我男人吸毒?我男人每个月几千块钱还要往家里打钱,哪里来的钱吸毒?”李阿娇听到吸毒两个字站起来指责道,情绪非常激动,本次调解最终只能被迫中断。
调解中断了,但调委会的工作人员并没有中断自己调解工作,他们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分析利害关系,并表明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的,而柯某某却没有工伤保险记录,这本就是公司有错在先。同时调解员们还以社会公德为切入点,反复做建筑公司的思想工作。几轮下来建筑公司终于同意在原先的70万人民币的基础上增加20万,愿意赔付共90万人民币,李阿娇最终同意了建筑公司的条件,本次调解圆满结束。
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