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南

大成研究中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维尔

发布时间:2021/8/28 12:17:36   点击数:

虽然远隔万里,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根西岛等离岸中心不断上演着中国故事。

由于上述离岸中心注册公司便利,税负低廉,一般不要求非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数据等原因,中国企业基于各种需求:搭建上市架构,家族资产配置,避税,规避贸易壁垒或并购审查等纷纷在离岸中心注册成立公司。

对于搭建了离岸架构的中国企业,在发生争议并诉诸法律后,可能会面临中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在离岸中心执行的问题。本文梳理了相关的域外规定,并简单总结如下:

一、维尔京群岛(BVI)

概览:英属维尔京群岛是英国外海领土,和英国有紧密的宪法关系。享有完全的内政自主权,尤其是税务方面。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大部分取材自英国案例,而终审庭是英国枢密院的司法委员会。

法院判决

只有金钱给付性质的外国法院判决可以在维尔京群岛得到承认和执行。对于外国法院判决之承认与执行,依该法院所属国而有不同:

1.依据判决互惠执行法(ReciprocalEnforcementAct)

英格兰及威尔士、北爱尔兰、苏格兰高等法院及部分前英联邦成员法院,可以依据判决互惠执行法向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直接申请登记执行法院判决。

2.依据普通法规定向法院起诉请求执行

其它外国法院判决需依据普通法程序,以经法院裁定之债务为由在维尔京群岛申请执行,高等法院将审理申请人提出的终局外国法院判决书,并以判决理由是否符合维尔京群岛(含英国)普通法原则为判断基础。

因此,中国法院做出的金钱给付性质的判决只能依据普通法规定在维尔京群岛向高等法院起诉,申请执行。在判决被承认之前,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冻结等救济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下面情形不会被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考虑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1)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无管辖权;

(2)被执行人于原审程序中未到庭应诉,或未承认原审法院的管辖权;

(3)被执行人在原审法院未依正当法律程序审判或送达;

(4)因欺诈取得原审判决;

(5)原审判决不是终局的;

(6)基于公共政策,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无法接受原判决理由。

申请人依据普通法向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起诉,请求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在维尔京群岛境内的,要在14日内确认送达;被执行人在境外的,要在28日内确认送达。逾期未确认送达的,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被执行人在限期内确认送达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即决判决,在审判期间被执行人有机会向高等法院进行申诉。

外国法院判决在维尔京群岛申请执行一般会花费四个月以上的时间。

在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是维尔京群岛公司,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以在维尔京群岛指定公司清算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外国法院判决可能会在清算程序中得到执行。在特定条件下,申请执行人/债权人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据破产法案指定清算人。法院会基于公正和便利决定是否发出禁令或者指定破产管理人。

当一份外国法院判决被承认或被登记后,可以像维尔京群岛判决一样执行,包括采取适当的临时措施。

仲裁裁决

年5月25日,维尔京群岛成为纽约公约(ConventionontheRecognitionandEnforcementofForeignArbitralAwards,NewYorkConventionforshort)成员。针对纽约公约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做出的仲裁裁决,在承认和执行方面会有所不同。

相对于终局的外国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被执行的范围更广。比如:含有禁令或限制一方从事某种行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维尔京群岛得到执行。但是,裁决的各方当事人要明确约定仲裁委有权利就该事项做出裁决。

中国早在年就加入了纽约公约。包括中国在内的纽约公约成员国做出的仲裁裁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在维尔京群岛申请执行:

1在法院进行诉讼;

2申请法院许可。

在法院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及仲裁裁决书等证据,如果被执行人是外国人,还要申请法院许可向境外送达。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仲裁裁决中相对受益的一方会直接向法院申请许可执行。申请许可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类似于依据判决互惠执行法直接登记外国法院判决。一旦得到许可,该裁决等同于维尔京群岛法院做出的判决或命令。

不论是否是纽约公约成员国做出的仲裁裁决,维尔京群岛法院均可以自主判断其能否能在维尔京群岛得到承认和执行。

不论是否是纽约公约成员国做出的仲裁裁决,在下述情形下,维尔京群岛法院均可以拒绝执行:

1原仲裁机构无权做出相关裁决;

2仲裁协议无效;

3关于仲裁员的选定或仲裁程序,当事人没有得到适当的通知,未能在裁决时到庭;

4仲裁事项超出了范围;

5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各方当事人的约定或仲裁地的法律法规;

6仲裁裁决还未生效,或被当地有权机关撤销或中止;

7根据维尔京群岛的法律,被仲裁事项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8执行仲裁裁决损害公共利益。

申请法院许可执行域外仲裁裁决,通常会花费三至四个月。一旦执行命令下发,法院将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提出上诉或申请撤销命令。

而对于非纽约公约成员国做出的仲裁裁决,法院可以基于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随着仲裁程序在维尔京群岛内或境外的进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争议财产,法院也可以颁布临时禁令来确保仲裁的顺利进行。

与申请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类似,一方申请强制执行一家维尔京群岛公司的,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可以将仲裁裁决作为维尔京群岛公司资不抵债的证据指定清算人,申请维尔京群岛公司破产清算。

二、开曼群岛

概览:开曼群岛属于英国海外领土,法律体系属英国普通法,辅以当地政府公布之成文法。开曼群岛拥有发展完善的法庭体制,并有审理规模庞大的商业案件的经验。

法院判决

开曼立法局(LegislatureoftheCaymanIslands)于年通过外国判决互惠执行法(ForeignJudgmentsReciprocalEnforcementLaw,年修订)作为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

但是,依据外国判决互惠执行法所承认的外国法院判决仅限于澳大利亚各州及地区(Australianstatesandterritories)。与维尔京群岛类似,外国法院判决也应先向开曼法院登记,取得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登记期限是原外国法院做出判决之日起六年内。

中国法院判决的执行需要申请人在开曼群岛基于普通法重新提起一个新的诉讼。

与维尔京群岛不同,开曼群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不仅仅局限于金钱给付性质,即使不属于金钱给付性质,法院也可通过衡平法救济方式执行(enforcedbywayofequitableremedies)。

仲裁裁决

开曼群岛也是纽约公约的成员之一。不论仲裁裁决是否由纽约公约成员国做出,均可以向开曼群岛法院申请执行。

三、根西岛

概览:根西岛并不是英国的一部分,而是英国的自治附属区。根据五百多年前的宪法惯例,它具有绝对自主权,包括税收事项。根西岛的法律带有诺曼底惯例法的色彩,其公司法和商事法则深受英国法的影响。

法院判决

根西岛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外国判决互惠执行法(ReciprocalEnforcementGuernseyLaw),适用范围包括:英格兰及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马恩岛,以色列,意大利,泽西岛,荷兰,荷兰海外属地安的列斯群岛,苏里南。

中国法院判决的执行需要申请人在根西岛基于普通法重新提起一个新的诉讼。

仲裁裁决

根西岛也是纽约公约的成员之一。不论仲裁裁决是否由纽约公约成员国做出,均可以向根西岛法院申请执行。

作者介绍

陈翠

大成深圳分所律师

e-mail:cui.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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