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苏里南 >> 自然资源 >> 南海问题中菲南海仲裁案及其对南海争端解
来源:《中国与国际关系学刊》,年第2期。
南海问题不仅涉及争端当事国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它也是一个地区问题,影响着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关系着东亚作为一个整体的未来发展与走向。
避免南海争端升级为军事冲突,维护南海航道通行自由,维持地区和平与稳定,是南海争端当事国、地区内国家,以及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然而南海问题面临的现状是,主权问题依旧久拖不决,相关合作也止步不前。
南海争端解决的困境在于:各争端方都认为本国的主权主张是合理正当的,对方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哪个国家愿意走向战争,但出于国内政治的考虑,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做出妥协;各方都承诺不采取使争议扩大化或冲突升级的行动,但由于缺乏政治互信,各方都在采取使争议扩大化、复杂化的行动。走出南海困局迫切需要新的思路。
1、国际争端的解决:现实主义和法理主义
按照奥本海(Oppenheim)的理解,现代国际法学家可以分为两大流派:一类是法律学派(thelegalschool),也称之为格老秀斯主义或理性主义传统,希望国际法朝着国内市民法的方向发展,主张制定强有力的国际法并力求得到国际法院的有效执行。
另一类是外交学派(thediplomaticschool),也称之为现实主义学派,认为国际法不是强制性的规则而是一系列弹性相当大的原则,国际法庭已经被历史证明是无效的。因此,外交学派主张通过外交,或者协调来解决争端。
总体来看,外交学派贬低国际法的作用,主张国际政治的权力本质,认为国际法既来源于权力,又受权力左右。与此相对,法律学派强调国际法的重要作用,主张国际法超越权力政治,成为一种强制性的国家间行为规范。
如果说国际法学家的核心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yongxia.com/zrzy/186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