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苏里南 >> 旅游景点 >> 我要怎么做,才能使纳撒尼尔middot
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被我反反复复琢磨了好几星期。而每次我觉是时候了,可以动笔写写之时,总也什么写不出。
我知他妻子的名字,认识他大约3位朋友,熟悉他的家乡,了解他的人生经历,甚至自以为对他的内心有所把握,至少要比百度百科强那么一些。
可我不知如何写他。这大半还是因上周工作的上司告诉过我的话,说他知道一个人写历史特别有趣,而我写的文学内容,太死板而生硬,不够活泼。
我倒不想刻意追求活泼而幽默,但总写得令人读不下去,也确实令我伤神。
因此,我决定虚心接受意见,并且继续我严谨的写作风格。毕竟总想着把文章写出花的我,要么一句都憋不出来;要么不停写写删删,最后一句都没了。
??时代背景
霍桑是19世纪的美国作家,也被誉为美国19世纪最伟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并且是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这些介绍都很扯,对霍桑本人来说,也不过是误入藕花深处罢了。
后世的人喜欢盖棺定论,如果未盖棺而定论,那这论未必就被作家所接受。总之,说霍桑是怎样有开创性的小说家,这并非了不起的头衔,一切不过由时代所决定。
美国,原为英国殖民地。年,宣布独立。从年到年,北美十三州在华盛顿领导下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美国诞生。美国文学也由此开始。
年出生的霍桑比他的国家早不了多少年。而越是早期,就越容易开创、勃发。霍桑就乘坐历史的蒸汽车,与他的国家一样矛盾着,进取着,超越着。
现在,我们讲霍桑,分析霍桑,总是绕不开他的家乡,绕不开宗教,绕不开他宿命般的原罪思想。
而这些,又岂止是这个作家本身特性,这是全人类历史,是国家进程,是祖祖辈辈所传下来的,到了霍桑身上。使他有了一个冥冥之中,似乎被祖先们所最不齿的职业——作家。
??作家介绍
一个人要想弄明白霍桑和他的作品,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清教徒。
16世纪60年代,信奉加尔文主义的英国国教教徒主张反对旧教,彻底改革教会,他们认为《圣经》才是最高权威,不能被教会随意解释,因此展开清教运动。
之后,有一部分清教徒移民到美国,也就是被人熟知的五月花。
五月花是轮船的名字。人说五月花到美国,美国便有文学,这还不太确切。刚到美国的花儿还未成花,只能算是为日后美国文学的开花之日埋下了的种子。
这不,后来便有了霍桑,新英格兰清教徒的后代。但他本人不是清教徒,这也决定他是个矛盾体。一方面,他在作品中批判清教徒的某些恶习;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根据清教徒的准则行事。
霍桑的一个祖父是一名残忍的迫害狂。这位祖父的儿子约翰·霍桑是个法官,他因为误判,导致一位女巫死亡。
为此我们的作家霍桑一辈子都耿耿于怀,他在作品中写道:那个污点太深了,他在宪章街公墓里的老骨头如果没有变成灰的话,一定还没有泯灭。
我不知道我的先辈们有没有后悔,有没有祈求上帝慈悲,我现在替他们这样做,如果有任何诅咒落到我的家族,我请求从今天开始不要得到宽恕。
这种家族观念,是霍桑身上抹不掉的印记,甚至在写《红字》时候,他还又看到那些清教徒先辈们对他指指点点:
他是干什么的?一个写故事的作者?这算什么行当,既不能给上帝增光,又不能给人类和子孙后代造福。哼!这个堕落的东西,还不如当个小提琴手呢。
霍桑的父亲纳撒尼尔·霍桑船长,在年因黄热病死于东印度群岛苏里南。那年他4岁。他的母亲带他去到外公家。霍桑从此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
9岁那年,他伤了脚,不得不养伤三年。他不出屋门,只看书。饭菜被人搁在托盘上,放在走廊里。
年,21岁的霍桑从波登大学毕业。他没有找工作,而是回到家乡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隐居。
与先前一样,他足不出户,看书、散步、写作、凝望远方,这一住就是12年。
12年后,霍桑33岁,他没有一篇小说出名,没有挣到一分钱,没有娶到老婆。就这样,霍桑由还算年轻,开始正式走向中年人行列。
在给美国诗人朗费罗的信中,他吐露心声:我足不出户,主观上一点不想这么做,也从未料到自己身上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成了囚徒,自己关在牢房里,现在找不到钥匙了,尽管门开着,我几乎怕走出去。
这样一个奇怪的神经质般的霍桑,想象一下他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应该不会是同温暖、愉悦这种词汇连在一起的吧。
实际上果然如此。
??关于红字
像前面所说的,我们的霍桑一直是个沉溺于自己世界里的人,他忠于自我,一意孤行,但在写作方面,并没有取得人前的成功。
间歇性的,他开始出去工作。也参加了一些当时的活动,同超实验主义办乌托邦公社,但之后都不了了之,又回去专职写作。
他娶了老婆,他穷。直到年,霍桑46岁,《红字》一炮而红,霍桑名声大噪。他从此才摆脱贫穷,离开家乡。
《红字》我不久前看过,在豆瓣上给打了3星,写得确实好,语言,氛围,心理。但现在来看,对于了解历史有所帮助;对于看书快感和情感共鸣来讲,则无任何波澜。
许多人将《红字》誉为大作品,伟大。我打分,只看我个人喜好。
女主海斯特·白兰在丈夫外出的时候,与一名教士通奸。白兰的肚子越来越来,生出女孩儿。当地人将白兰作为耻辱,并在她胸前留下红色字母A。无人知奸夫是谁。
白兰睿智的的丈夫回到家乡,查出奸夫。他报复心切,从惩罚教士的过程中,一步步变成恶魔。而白兰在努力劳动、抚养女儿和帮助他人中,获得一丝平静。但眼见教士被她残忍的丈夫折磨,内心痛苦不安。
白兰与教士约好出逃,教士违约,并在大庭广众之下,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通奸,最后死在白兰怀里。
《红字》写得是这样老套的故事,有人看到爱情,有人嗅到扭曲,有人提起宗教,有人感到爱。总之不难想象,这样的作品,在当时能带给人的冲击。
被某种无形的宗教力量所压抑的人的本能,被禁锢已久的灵魂,读者们在这部作品中得以宣泄。
至于霍桑惯常用的象征手法,在小说中反反复复出现的意境,红色A代表了什么。这些被许多人研究的,我个人觉意义不大。
就《红字》本身而言,对于人性的解读,也还未至于那样深刻,所以不管红字A代表了多少样的东西,究竟还是当时代的,不具备太多永恒意义。
霍桑的写作被人形容为优美的,有诗意的,隐秘的,象征的。有些学文学的的学生应顶烦这种研究,我也烦。
我们读作品,将作品读透彻之后,哪怕说不出写作手法、特点,但心竟是澄澈的,是懂的。
形式主义这种词汇的发明,无非使作品更加具象,对于填写试卷和记忆力有锻炼,但并非能够强化读者的思考以及创作。
真正的懂是心领神会,不是一套一套。
??维克菲尔德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探讨别集》读起来枯燥无味,一年前,我细细读了两遍。记住了他笔下的霍桑。
去图书馆借书看见《红字》,就借了回来。我印象博尔赫斯写的霍桑,是卡夫卡式的人物,那也就是我的菜。但看完《红字》,这与卡夫卡无大关系。
我不禁重新翻《探讨别集》,又找了霍桑一些短篇来看。原来我与博尔赫斯一样,都不太爱《红字》,却一样钟情于霍桑的短篇。
真是迷人呐,被维克菲尔德的故事迷住了。
寻常的十月份的一个傍晚,维克菲尔德告别太太,说要搭车去外地,几天后便回家。但他出门后,没有远去,而是在家附近住了下来。
他带上假头套,将自己面容改变,躲在暗中偷偷观察,他的妻子、邻居。一周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他越发上瘾,不要回家。
20年过去,维克菲尔德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躲了二十年,他看见妻子悲伤,看见医生不断进入他家,他看见妻子安静下来,变成心如止水的寡妇。
有天在大街上,他与妻子擦肩而过,妻子没有将他认出。
这个男人,额头布满皱纹,眼神游离不定,动作鬼鬼祟祟。他突然发觉了自我,终于扑到床上抽噎起来。这古怪而又凄惨的生活,他是如何持续了20年。
维克菲尔德回家了。这是故事的结尾,但他那不安的隐隐作祟的灵魂呢?
读完维克菲尔德,没有人会说这不像卡夫卡,区别是卡夫卡不会令主人公回家。
霍桑尤其擅写此类故事,而比起与人们日常思想更为契合的《红字》,这种故事不是要迷人很多吗?霍桑的出名因为《红字》,有一部分人爱他,却因这些古怪又隐秘的小短篇。
在隐居的日子里,他在笔记上写下许多这种寓言式的片段。
有个人从十五岁到三十五岁让一条蛇待在他肚子里,由他饲养,蛇使他遭到可怕的折磨。
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命令另一个在道义上有责任听从他的人做一件事。下命令的人先死了,另一个人致死做那件事。
一个富人立下遗嘱,把他的房子赠送给一对贫穷的夫妇。这对夫妇搬了进去,发现房子里有一个阴森的仆人,而遗嘱规定不准将他解雇。仆人使他们的日子过不下去;最后才知道仆人就是把房子送给他们的那个人。
两个人在大街上等待事件发生和当事人出现。事情已经发生,他们就是当事人。
寓言故事主要的特点就是象征意义,而霍桑已将象征运用到出神入化了。这离奇又耐人寻味的片段,使他成为优秀的短篇小说家。写长篇还需要架构,隐忍而又持久。
??总结性的霍桑
看了写寓言故事的霍桑,才算认识了霍桑,才算了解到霍桑,他为什么总闭门不出,在幽暗的小屋内来回走动。
霍桑形容这是一间中了邪的屋子,因为千千万万的幻影盘踞在整个房间,有些幻影如今已问世。而有些写完,便被他付之一炬。
是一个清醒的人,从童年起,他找到自己的使命。
有些人注定要同有些职业结缘,霍桑是这样的人,他注定是作家,没有征兆。
如果非说征兆的话,大约与他那些清教徒的祖先们有关;大约与他的故乡马萨诸塞州塞勒姆有关。这古老的港口城镇,存有太多太多的故事。那些不如意的居民、逆境、疾病、偏执在他心中,引起对这座城市的心酸的爱。
霍桑不算一个不幸的作家,他生前成名,有一帮十分给力的朋友。艾默生、梭罗做过他的邻居;甚至他的大学好友日后成了美国总统。
年,他为好友富兰克林·皮尔斯写传记,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富兰克林·皮尔斯竞选总统的成功。
之后,总统派他出任美驻英国大师。霍桑趁此机会,走出国门,又去其他国家游历,又陆续写了一些小说、童话和游记。
他不再是那个有门却走不出去的孩子了,总是站在黄昏的塞勒姆的窗口,向远处望去。
到年,正值美国南北战争。霍桑去世,享年60岁。
春天丿随便点点